新華社鄭州12月4日電(記者 楊勇)記者從河南省紀委獲悉,巡視組今後若在巡視中發現重大問題,巡視組長、副組長直接向省委書記彙報。河南省將增加巡視密度,每年安排3輪常規巡視和至少5個批次的專項巡視。
  根據河南省委辦公廳日前轉發的《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建立健全巡視工作若干制度機制的意見》,巡視組在巡視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涉及省級後備幹部的重要問題線索,由巡視組組長、副組長直接向省委書記彙報。每批次集中巡視結束10日內,領導小組聽取各巡視組巡視情況彙報,就情況反饋、問題整改、線索移交等作出安排。
  河南省委常委會將每半年專題研究一次巡視工作,聽取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情況彙報。領導小組在聽取每輪巡視情況彙報後,由巡視辦綜合各組巡視情況,在10日內向省委五人小組彙報。
  針對省轄市的巡視時間為兩個月左右,針對省直管縣(市)及省直機關的巡視時間為1個月左右,而在具體巡視工作中,若情況複雜、任務重的還將適當延長。
  河南省轄市所屬縣(市、區),省管高校、企業和省直廳局領導或管理的單位將作為專項巡視對象,對一個單位的專項巡視時間短則1周,長則1個月,內容可針對“四個著力”中的某一專項,也可針對一人一事。
  巡視組組長可直接同省紀委相關案件檢查室和省委組織部幹部監督處負責同志約談會商,深入瞭解被巡視地區和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有關情況。
  根據《意見》要求,河南省紀委將優先辦理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  (原標題:河南:巡視發現重大問題可直報省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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